电梯轿厢意外移动”这个描述相信业内人士都非常了解,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描述却在实际生活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仅近几年媒体报道的就已经有多起造成乘客死亡的事故,为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国标委在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一号修改单中加入了“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的相关内容,并在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国标中的定义“3.18 轿厢意外移动 unintended car movement 在开锁区域内且开门状态下,轿厢无指令离开层站的移动,不包含装卸载引起的移动。”可以看出①开锁区域内,②开门状态下,③无指令离开层站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了才可能会发生事故。在实际应用中在制动器失灵、曳引力减小或消失、控制系统失效、操作人员的失误等情况下非常容易使以上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从而引发事故。其中①和②的条件是电梯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是必须存在的,只有阻止条件③的形成才能阻断这个事故链的形成,从而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目前现有方案主要工作原理为:由单独的检测系统检测电梯轿厢在门没有关闭和在开门区域内移动后触发制停系统进行制动或周期性的对制动力进行自监测。其中检测系统大部分由磁感应开关、光电开关、限速器、绝对值编码器、井道位置传感器等来实现轿厢意外移动的检测,制停系统大部分由单/双向安全钳、夹轨器、夹绳器(绳制动器)来作用于轿厢、对重、曳引绳、补偿绳、曳引轮或曳引轮轴上从而实现制停。综合以上方案的原理分析有以下几点不足的状况:
1)普遍为先检测出意外移动后触发制停装置进行制停,这样到轿厢发生移动到完全制停最大位移为1.2m(国标中最大距离),虽然避免了剪切的发生,但是无法避免因巨大的落差而发生的跌落摔伤。
2)很多检测系统需要使用电源加不间断电源才能避免误动作等问题。
3)如使用夹绳器在使用多年后可能因为钢丝绳油的析出、钢丝绳磨损后直径变小和夹绳器摩擦片的动作次数(即寿命)而引起制停距离的增大。
4)部分方案的制停的作用点没有直接作用到轿厢上。
5)部分方案因结构复杂和空间位置限制不适用于老旧电梯的加装改造。
现有一种方案向大家介绍(见示意图),此方案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纯机械结构,使用钢丝(刹车线)将轿门和插销连接,开门时可以使轿厢门在打开一定范围内(例如200mm)即可时插销伸出,将轿厢锁止在固定板上,关门时可以在轿厢门闭合前一定范围内(例如200mm)收回插销,轿厢锁止状态解除(插销的位置状态有电气开关来验证);
第二部分为机械和电气组合结构,位于所有厅门和轿门上的位置检测开关来控制轿厢上的电磁制动器的打开和释放(电梯待机时可通过其他连锁来释放制动器),制动器打开时与其连接的齿轮可以在装有齿条的导轨上转动,电梯正常运转,制动器释放时与其连接的齿轮不能转动,形成制动(制动器的状态有电气开关来验证)。
此方案优点为:
1)只要门有打开设定范围即进行锁止和制动,响应时间短,制停距离短,可以完全将轿厢意外移动限制在门区范围内,将轿厢和侯梯厅外的落差降至最低。
2)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可以独立使用或组合使用,第一部分不需要单独进行供电,不需要检测触发机构。
3)磨损小、寿命长、后期维护成本低。
4)制停作用点直接作用在轿厢上,更安全可靠。
5)结构简单、体积小,生产成本低,适合老旧电梯的加装改造。
6)第二部分如经过主控系统控制还可以作为曳引机制动器的冗余保护和上行超速保护的制停机构。
此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审批中),专利号:ZL201520495660.1。